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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
2019-10-08 16:08  

一、社会工作专业基本情况

历史沿革:社会工作专业成立于2003年,2004年开始招生,初始隶属人文学院马列教研室。2010年底,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社会工作专业独立。2012年4月,社会工作专业并入新成立的文法学院。2016年,社会工作专业与法学专业合并为法社类联合招生培养。

师资力量:刘美丹(1978年—),社会工作系支部书记,系主任,心理学硕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黑龙江省社会心理学学会理事,哈尔滨市女性社会组织导师。参加省社科等课题9项,其中主持4项。发表文章10余篇,其中1篇北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2篇EI。主编、副主编教材3部,参编1部。

社会工作专业现有7位教师,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2人,讲师5人;2人获得博士学位,5人获得硕士学位;3人拥有社会工作师证。共主持、参与教学、科研课题共60余项;发表教学、科研论文共计100余篇;主编、参编教材、专著共计25本。

二、专业介绍

社会工作专业是以社会工作、社会学、心理学等为主干学科基础,管理学、医学、法学等为辅助学科,以助人自助为核心理念,以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为专业工作方法的学科。旨在培养能为案主提供专业服务,能够完成包括调查研究目标服务人群的现实需要、拟定服务项目、初步评估、组织协调各类资源、实地执行、效果评估、撰写报告等在内的完整服务项目流程,能综合运用社会学、心理学、法学、管理学等理论知识与实务技能开展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的专业人才。

三、培养方案

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助人自助”的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掌握社会工作基本原理、专门知识和专业方法,熟悉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规范,具备综合运用社会学、法学、心理学、管理学等理论和知识开展社会工作的能力,能在民政、劳动、社会保障和卫生部门以及工会、青年、妇女等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从事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研究、社会行政管理、社区发展与管理、社会服务、评估与操作等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专业特色:社会工作专业力求构建“理论与实务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其专业培养目标中除了注重学生对专业知识与理论的理解与掌握,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运用专业知识和技巧直接为社会提供服务,并在主要专业技能课程中都设有专门的实践环节,通过暑期实习、专业实训和毕业实习提高实践能力。

就业方向

1.民政、劳动、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部门从事社会政策、社会保障和福利、社会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

2.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从事社区建设、管理与服务;

3.工会、青年、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的社会组织和机构从事活动策划、特殊群体社会工作等;

4.学校、司法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学校社会工作、矫正社会工作及企业社会工作等职业社会工作,或者到企业的社会责任部门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的策划、实施与管理;

5.国内外NGO,NPO等非政府,非赢利组织及民间组织如公益、福利和社工组织机构开展项目活动策划与实施、社会组织运营与管理等;

6.社会营利机构,如心理咨询机构、养老机构、康复机构、文化教育机构等从事实务、管理与服务工作。

课程设置

主干课程:社会学、心理学、法学、管理学

基础课程:社会学概论、社会工作导论、心理学概论、社会政策概论、中国社会思想史、现代社会福利思想、西方社会学理论、社会心理学、社会调查方法与实验、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

必修课程:个案工作与实验、小组工作与实验、社区工作与实验、社会工作行政、社会保障概论、非政府组织管理、社会统计学

限选课程:社会工作价值与伦理、矫正社会工作、社会问题、管理学概论、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特殊群体社会工作、公共关系学、企业社会工作、农村社会学、民俗学、家庭社会学、人类学、经济社会学、发展社会学、社会工作专业外语、文献与论文写作

实习实训课程:社会工作认知实践、社会工作社会实践、个案工作综合实训、社区工作综合实训、团体工作综合实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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