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院概况 | 师资建设 | 本科教育 | 研究生教育 | 科学研究 | 实验实习 | 学生工作 | 党建工作 | 社会服务 
您好!欢迎来到公共管理与法学院 今天:
文章内容
当前位置: 首页>>相关新闻>>学院要闻>>正文
我院成功举办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现场交流会
2023-08-05 15:10  

8月2-3日,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及我院主办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现场交流会在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成功举办。来自农业农村部、北京市、上海市、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辽宁省、山西省等农业农村部门、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及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内蒙古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中国科学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近百人参加本次会议。

会议现场

刘永明主持会议             曲振年致辞

杜国明致辞

会议由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二级巡视员刘永明主持,兴安盟行署党组成员、副盟长屈振年,我院院长杜国明分别为会议致辞。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开鲁县、五原县,山西省平遥县、泽州县、清徐县,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沈阳市于洪区、大连市旅顺口区,黑龙江省桦南县、兰西县、安达市,共12个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市、区)相关工作负责人作经验交流发言。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专家评估组专家,南京农业大学党委委员、组织部长、公共管理学院吴群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吕萍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苑鹏研究员、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研究所王玉庭研究员分别对12个试点地区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践做法作深入点评,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第五专家评估组组长、我院副院长刘兆军作做《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认识》的专题报告。

刘兆军做报告

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副司长仲鹭勍讲话。他强调要从中国国情、农情出发,稳慎推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要有历史耐心,要先立后破,要因地制宜,坚决守牢改革底线。针对下一阶段的改革试点工作,仲司长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制度探索、实化基础性工作、强化宅基地管理工作,推动本轮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仲鹭勍副司长讲话

会后,参会人员对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高根营子嘎查、三合村、义勒力特嘎查、呼格吉勒嘎查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情况进行实地观摩,交流经验做法,互鉴创新举措,共同推动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新突破。

现场考察

据悉,我院刘兆军团队牵头组建由我校及内蒙古大学、沈阳农业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山西农业大学等多所高校专家组成的宅改试点专家评估组,自2020年承担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指导评估工作以来,多次带领团队师生赴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辽宁省及我省12个试点地区开展指导评估工作,为各试点地区改革试点实践工作提供咨询服务,并取得实效。此外,该团队还承担了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指导评估工作,为新时期深化农村改革、推动乡村振兴贡献管法智慧。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19) 东北农业大学 公共管理与法学院学院
地址:中国·哈尔滨·香坊区长江路600号  邮编:150030 高校学院网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