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上午,公共管理与法学院与绥化仲裁委在成栋楼1106室举行合作协议签约仪式。绥化仲裁委委员、农业经济贸易仲裁院院长韩学平,仲裁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孙兵等绥化仲裁委工作人员出席会议。东北农业大学教务处副处长马海鹍、公共管理与法学院学院党委书记闫清波、院长杜国明、党委副书记马涛以及全体法学系教师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闫清波主持。
仲裁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孙兵首先在会上讲话。孙兵详细介绍了绥化仲裁委的建设情况,并表示期待通过双方建立教育实践基地和校园仲裁庭,能够推动我校法学专业与仲裁实践更好融合发展。绥化仲裁委员会也将发挥自身优势,将绥化仲裁委打造为东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法学生的校外培养第二课堂,尽最大努力配合好教学实践相关工作。
绥化仲裁委委员、农业经济贸易仲裁院院长韩学平介绍了绥化仲裁委员会的基本情况,并表达了对于双方合作的美好期望。韩学平指出,他对于法学学科专业,本科、研究生教学的发展喜闻乐见,愿在双方合作中起穿针引线作用,促进双方共同发展。双方的友好合作给绥化仲裁委在哈市审理案件建立了一个场所,对绥化仲裁委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能够实现双方互利共赢。
公共管理与法学院院长杜国明在讲话中表达了对韩学平委员等人的热烈欢迎,并介绍了学院学科建设的基本情况。同时,杜国明从法学的研究、人才的培养、学生的就业等方面提出了对于双方未来合作的展望,希望推动我院的教育事业发展,促进双方的合作共赢。最后杜国明预祝与绥化仲裁委员会的合作能够取得更多成果。
在签约环节,杜国明和孙兵共同签署了《东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与绥化仲裁委合作共建协议》。在揭牌环节,马海鹍和孙兵为“实践教学基地”和“校园仲裁庭”揭牌。
此次合作,是仲裁实践与院校教学的有效结合,有利于提升学院法学专业教学实践水平,同时也将助力社会司法仲裁工作的发展,尤其对绥化仲裁委的建设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未来,双方将依托合作协议,形成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享共赢的合作模式,为法学人才培养以及仲裁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