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健全研究生培养质量保证和质量监督体系,公共管理与法学院于9月18日下午在学院会议室1106召开2024年度研究生工作会议。院党政领导班子、全体导师、学科秘书、研究生秘书等参加会议。会议由学院副院长程镝主持。
程镝副院长主持导师工作会议
首先,学院副院长程镝教授作2024年学院研究生工作报告。汇报2024年研究生招生及毕业情况,分析研究生工作成绩与不足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她强调,在全体教师的努力下,学生培养质量逐年提升;学院逐步建立了“普适+奖励”相结合的激励机制;持续加大人才引育力度。她指出,目前研究生培养还存在一些问题,下一步学院要强化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加强研究生学术氛围打造;加快研究生课程建设;不断优化导师管理工作。
程镝副院长作研究生工作报告
黄善林副院长作关于《公共管理与法学院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费标准》的修订说明及关于《公共管理与法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办法》的修订说明。
黄善林副院长作修订说明
学院党委副书记马涛宣布导师奖励决定。他对学院全体导师在研究生工作方面做出的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导师们取得的工作成绩表示祝贺。马涛书记宣读了《公共管理与法学院关于给予业绩优秀的导师的奖励决定》。
马涛副书记宣布奖励决定
会议最后,学院党委书记闫清波讲话。他对学院导师在研究生培养等方面作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评价。他强调,应以学院的优秀导师为榜样,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他指出,学院下一步要继续规范学科建设,依据学院发展动态调整学院招生;加强落实学院师德师风建设。
闫清波书记讲话
学院副院长程镝教授在会议总结中号召全体导师牢固树立“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启智润心,因材施教;乐教爱生,勤学笃行;躬耕教坛,无私奉献”,继续为提升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