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建于1994年,时为经济法专业。2001年根据国家教委的统一规定,将专业名称规范为法学专业,面向全国招收本科层次的学生。2003年为了更好地培养法学人才,我校与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办了“东北农业大学孟繁旭律师学院”,这在全省乃至全国尚属首创。2005年5月我校成立了法学院,同年获得校重点专业专项资助;2012年人文学院和法学院合并,调整为法律科学系。2014年,法律专业硕士点获批。2018年,法律专业硕士在全国法律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中顺利通过。
本专业自成立以来,法律科学系始终把人才培养作为核心工作,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科建设为龙头的发展思路,不断加强专业和学科建设,在法学专业教育中融入法律职业教育的内容,突出实践教学环节,开展涉农法律的教学与研究,努力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制建设需要的、具有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目前,法学专业充分发挥农业院校优势,突出农业法律特色,力图在全国农业院校中形成了比较优势和影响力。
法学专业现有专任教师21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12人,讲师6人;获得博士学位15人。法学专业教师分民商法、经济法、刑法、基础法学、实践法学五个专业方向,其中民商法专业教师6人,经济法专业教师7人,刑法专业教师4人,基础法学专业教师2人,实践法学2人,师资力量基本达致均衡,在保证优势专业方向的基础上实现多方向的学科发展。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坚实的法学基础理论,通晓主要法律制度、社会工作理论,具备利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能在立法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的人才。
专业特色
1. 形成“三农”法学专业的特色方向
法学专业依托我校作为农业高校的学科优势,突出农业院校的法学教育特点,加强“三农”法学专业的特色方向培养,强化“法”与“农”的有机结合,突出涉农法的教学特色,将农业法同建设现代农业结合起来,办出自己的专业特色,培养适合经济发展的以民商和农业经济法为主的、基础厚实的法律人才。并在农业法、土地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和农产品质量法等研究领域中形成了比较成熟的专业特色,在国内的相关领域研究中具有一定的研究优势。
2. 设置了“涉农”法学专业特色课程群
法学专业增加一系列“涉农法”,包括土地法、农业法等课程。其中,土地法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率先在高校法学专业中将土地法学作为核心课程,以理论教学为基础,结合我国土地管理与利用现状、重要的土地法律法规及政策,特别是将农村社会存在的土地法律问题引入教学之中,突出体现该课程的农业法学特色。
3. 建设了多元化、多形式的法学教育实践平台
我系已经与黑龙江省农垦检察院、哈尔滨市香坊区检察院、讷河市检察院等多地检察院建立合作关系;与双城市、尚志市、五常市、香坊区建立了地方、高校法学专业紧密交流的“地校”合作关系;与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香坊区人民法院、南岗区人民法院、齐齐哈尔中级人民法院、哈尔滨市仲裁委等多地法院建立合作关系;与司法实务部门和基层法律服务单位相互交流,双方开展“双聘双挂”实践活动参与对方工作。实践基地为法学专业提供了较为丰富的有实践操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这为法学专业学生提供了专业实践能力所需的场地和设施。同时,学生可以利用这些平台进行深入的社会调研,为解决司法实践中需要研究的课题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同时,专业积极开展民事、刑事法律诊所教学工作,并利用法律援助工作站与各地的法律诊所形成了很好地结合,学生的动手能力得到极大提高。刑事法律诊所曾获得全国优秀法律诊所的称号。
4.专职教师与客座教授配合
法学专业的师资队伍由一批学术造诣较为深厚的教师组成,皆为双师型教师。数名教师拥有知名高校法学博士学位,在法学领域有着较为广泛的研究经历和较为深厚的学术背景。他们不仅在法学理论方面有较深厚的造诣,更能在实践中将理论知识与实际问题相结合,为学生提供全面而深入的指导。
主要课程
宪法学、法理学、刑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中国法制史、土地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社会工作概论、社会心理学等。
毕业去向
就业领域: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
从业岗位:律师、法官、检察官、警官、司法行政(司法助理员)、企业的法律顾问、国家机关公务员、教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