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MPA)专业硕士学位点简介
一、基本介绍
我校MPA项目依托公共管理与法学院,打造具有公共管理学科特色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基地。公共管理与法学院拥有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点,包括土地资源管理、行政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2024年根据学科指导目录更改为“教育政策与管理”)、乡村规划与治理等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MPA)、农业硕士(农村发展领域)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公共管理和法学2个一级学科高质量发展,具有1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我校MPA教育中心着力打造学员的实践能力,设有7个产学研中心和基地,包括黑龙江省村镇发展研究中心、黑龙江省土地遥感大数据技术创新中心、黑龙江省社会组织与社会建设研究基地、黑龙省贫困地区发展研究中心、土地经济与自然资源研究中心、农业法研究中心、农业与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等;与多家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合作,近年来我校MPA学员参与课题调查研究70余项、参加学术报告50余场。师资团队拥有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梯队、省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创新工程——土地与乡村治理学科群,现有专任教师80人,教授 10人,副教授35人;博士生导师7人,硕士生导师27人。
二、培养目标
我校公共管理专业(MPA)致力于培养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三、研究方向
1. 土地资源管理
2. 行政管理
3. 教育政策与管理
4. 乡村规划与治理